計畫我的家庭信託–主要考慮因素
出於資產保護和繼承規劃的目的,高資產淨值人士(HNWI)可以使用家族信託的方式為他/她的後代進行數百年的長期計畫。
高資產淨值人士在建立家庭信託時應考慮哪些因素?
國籍
高資產淨值人士的國籍會影響她/她是否有處置資產的自由。 在一些具有夫妻之間共同財產法律概念的國家中,如中國,在將共有財產轉讓給受託人之前,需要獲得配偶的明確書面同意。
高資產淨值人士及其家人(作為受益人)的國籍也將影響徵稅,特別是當他們居住在中國、美國等徵收全球稅的國家時。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尋求海外稅收意見,以瞭解稅收徵收和申報義務,以及是否需要修改信託契約以最大程度地減少稅收風險。
控制程度
隨著信託財產的合法所有權轉移給受託人,高資產淨值人士可能會擔心他/她是否仍將對信託資產擁有一定的控制權。高資產淨值人士可以透過多種方式對受託人進行一定的控制,而又不會由於缺乏創建信託的意圖而使信託無效:-
- 高淨值人士可能會考慮使用保留權力的信託(而不是完全酌情信託),來保留分配權力和投資權力。高資產淨值人士可自行選擇委任值得信賴的投資顧問。
- 高資產淨值人士可以在某些允許高資產淨值人士通過參與資產控股公司的控制和管理來控制信託的司法管轄區(例如英屬維京群島和開曼群島)設立信託。
- 如果信託管理的資產淨值規模足夠大,高資產淨值人士甚至可以成立私人信託公司,以此透過自己擁有和管理的私人信託公司控制信託資產。
- 為了監督受託人的行為,高資產淨值人士可以任命一名保護人。我們還可以在信託契據中設立一些有關罷免和更換受託人的機制。
資產的位置和類型
資產的位置和類型將影響信託資產是否可以合法轉讓給受託人,以及受託人的風險接受程度。
某些國家對外國公司直接持有土地和房地產受到限制,受託人會因此不能合法持有房產和地產。 可行的解決方案是使用本地公司持有房產和地產,然後將該本地公司的股份轉讓給受託人。
受託人相對較為願意接受銀行資產和金融資產,例如銀行帳戶,現金,股票,保險單等作為信託資產,因為它們的風險較小。 受託人通常會保留是否接受運營業務、古董、藝術品等高風險專案的權利,因為損失、損壞和維護的風險較高。
運作成本
最後,建立信託的運作成本也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 受託人將收取一筆一次性的設立費,以及持續的年費,直到信託終止為止。 但是,受託人會願意提供免費諮詢,與高資產淨值人士討論信託結構。
如果您有興趣進一步瞭解信託和與受託人聯絡,請隨時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