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9日,“鏈接世界 預鑒未來”——全球溯源中心系列成果發佈活動在廣州南沙舉行。本行合夥人陳永良律師獲邀出席溯源服務生態啟動儀式。金橋司徒鄺(南沙)聯營律師事務所主任黃志勇律師、監事澳門鄺玉球律師、澳門譚曉紅律師亦獲邀出席啟動儀式。 當日,廣州市委常委、南沙區委書記盧一先出席活動,工業和資訊化部資訊技術發展司副司長江明濤、商務部政策研究室二級巡視員陳凱杰、廣州市政府副秘書長馬曙、中交集團粵港澳區域總部黨工委書記芮捷出席活動並致辭。 本次活動吸引了來自包括中央媒體、港澳媒體在內的40餘家主流媒體現場報導。在簽約儀式前後,陳永良律師接受媒體採訪。
上星期,早前我們到 #新加坡 探訪的 Joseph Tan Jude Benny LLP 合夥人 Mr. John Sze 來到我們 #律師行 探訪,討論如何協助客戶走進 #一帶一路 地區的亞洲市場,並約定月內探訪JTJB位於 #泰國 #曼谷 的辦公室。
如果合同一方或貸款人因合同另一方或貸款協議項下的借款人拖欠付款而尋求追討債務,是否必須經過整個訴訟過程,包括進行全面審訊以獲得對另一方的判決?在本文中,我們將為您介紹兩種原告在某些情況下無需經過全面審訊即可獲得的判決,即缺席判決和簡易判決。 缺席判決 在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通過傳訊令狀開展的追討債務訴訟中,如果被告未能發出有意對訴訟程序提出爭議的通知 (情況A) 或未能提交和送達其抗辯書(情況B),法庭可對被告作出缺席判決。 訴訟由原告提交附有或不附有申索陳述書的傳訊令狀開展。除其他文件外,送達認收書 (“AS”) 的表格會附於傳訊令狀。當附有AS表格的傳訊令狀妥為送達被告,被告將有14天的時間將填妥的AS交回法庭,該AS須說明其是否打算對訴訟程序提出爭議。如果被告沒有這樣做,或者如果它提交了一份AS說明它不打算對訴訟程序提出爭議,它就沒有發出有意對申索提出爭議的通知 (即情況A)。如果被告提交一份AS,聲明其打算對訴訟程序提出爭議,但未在提交 AS期限起計的28天內將其抗辯書於法庭存檔及送達予原告(如果傳訊令狀附有申索陳述書)或在申索陳述書送達予被告後的28天內被告沒有將其抗辯書於法庭內存檔及送達予原告(如果傳訊令狀沒有附有申索陳述書),它就沒有抗辯 (即情況B)。在這兩種情況下,原告有權向法院提交判決書的草擬本和必要文件,向法院申請對被告作出缺席判決。一旦法院核准和頒下判決,原告便可進行其執行判決的行動(如有的話)。 簡易判決 為避免被告拖延原告取得判決,法院若認定對原告的申索並無抗辯理由,法院將作出針對被告的簡易判決。因此,如果原告認為被告對原告的債項申索沒有抗辯理由,可以考慮針對被告申請簡易判決。 申請的時間 在被告提交其AS指明其打算對訴訟提出爭議後,原告可以隨時提出申請。如果原告尚未將其申索陳述書於法庭存檔並送達予被告,原告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這項工作。通常,原告會等待抗辯書以評估相關被告是否對原告的申索有真誠的抗辯理由,然後再考慮是否提出申請。 程序 申請以傳票方式提出,並須以原告的誓章支持,即支持誓章。支持誓章必須核實原告的申索所依據的申索陳述書中所述的事實,並指出宣誓人相信對原告的申索並無抗辯理由。與申索有關的證據須以證物形式附於支持誓章。傳票和支持誓章會於法院存檔並送達予被告。當這些文件於法院存檔時,法院會定簡短提訊的日期和時間。 在簡短提訊進行之前,如果被告打算對申請提出爭議,則應於法院存檔並向原告送達其反對誓章 (附有證據),否則法院可以在簡短提訊中頒下針對被告的判決。話雖如此,如果法院認為適當,例如,如果法院認為不能在簡短提訊中處置此事,它可能會給被告時間存檔和送達其反對誓章,並給原告時間存檔並送達回應誓章。法院亦會將傳票押後至另定的日期,並在一次實質性的聆訊(通常是半天的聆訊)中聽取雙方的論點。 對原告的判決 在閱讀雙方的相關法庭文件並在任何聆訊中聽取雙方的陳詞後,如果法院認為就原告的申索並無抗辯理由,或者認為就原告的申索並無任何應當在審訊審理的問題,也沒有其他理由須對原告的申索於審訊中進行審理,法院會針對被告作出簡易判決。如果法院作出判決,原告可以進行執行判決的行動(如有的話)。 抗辯許可 法庭可准許被告無條件或按其認為合適的條件容許被告就原告的申索抗辯。如果法庭頒下許可,則不會在申請中針對被告作出判決,而雙方的爭議將進行正式審訊。 無條件的抗辯許可 一般而言,為了獲得無條件的抗辯許可,被告必須向法院證明原告的申索存在可在審訊中審理的問題,或因其他原因應於審訊中審理原告的申索。被告的抗辯理由必須是可爭議的、真誠的和可信的。 有條件的抗辯許可 如果有好的理由相信被告的辯護是虛假辯護,或者法院“幾乎準備好為原告作出判決”(Wing v. Thurlow (1893) 10 T.L.R. 53),或者,如果辯護是“模糊的”(“shadowy”) (Van Lynn Developments Ltd v. Pelias Construction Co. [1969] 1 Q.B. 607;[1968] 3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