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23年3月22 日, 我們的合夥人馮健華律師出席香港儲蓄互助社協會(“協會”)周年會議,並代表高級合夥人司徒維新律師接受法律顧問委任狀。
我們一直為協會提供法律意見及撰寫法律文章刊登於協會的刊物內。

2026年開初,江玉歡律師舉辦了三次有關大廈管理的網絡研討會,反應相當熱烈。在與各位朋友的交流過程中,她發現很多參與大廈管理的業主對法例和理論有一定認識,但在實際操作上仍有不少疑問。有見及此,我們有意舉辦面對面的實務工作坊,為有興趣和需要的業主提供具體的指導和建議,希望能夠略盡綿力,共同做好大廈管理。
工作坊詳情
是次工作坊將集中拆解與會議程序相關的實務難點,透過案例分享及技巧解說,讓參加者即場掌握草擬會議通告、設計議程及撰寫會議記錄的要訣,從而提升法團及管理委員會的管治效能,減少大廈管理糾紛。
對象:參與大廈管理的業主(即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委員會之委員)
日期: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
時間:下午6時30分至8時正
地點:金鐘
名額:10至12名業主
費用全免
工作坊內容
1.會議通知:從草擬到發出,拆解會議通知需列明的信息與送達要求
2.會議議程:探討如何編排具體清晰的議程,讓會議可順暢高效地進行
3.會議記錄:學習草擬清晰及客觀的會議記錄及管理附件的技巧
4.問答環節:現場解答委員們就大廈管理的疑問
報名連結︰
https://forms.office.com/Pages/ResponsePage.aspx?id=SBoSbK1RJ0K2d0jWi877aqGy7bD6jchGqk38PwN2zBJUQUUxNk5HM1ExN0dGNFZWQURHR1dKQ0dMNC4u&origin=QRCode
收到報名後,我們將逐一細閱大家提出的初步問題,並會安排同事與報名者電話聯繫,了解更多您們所面對的問題,從而落實最終的參加名單。為確保報名流程順暢,請務必填妥正確的聯絡資料和問題,並確保能夠按時親身出席工作坊。我們將於本帖文發布起的 七日 內收集回覆(截止日期:2026年3月16日),並於 3月17日 起以電話或電郵聯繫您,以確定報名是否成功,敬請留意。
2026年2月10日,本行合夥人江玉歡律師受邀擔任中國委託公證人協會的講座講者,與多位前輩同業就《2024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進行深入的交流和互動。江律師期待日後能夠透過更多平台接觸各個持份者,共同攜手為本港的大廈管理帶來更多創新思維和實踐經驗。
在2026年1月8日,本行的胡律師 (Ms. Joycie Wu) 受邀到深水埗官立小學舉辦香港保護兒童法例講座。
講座中,胡律師介紹了香港保護兒童的主要法例,並分享有關虐待兒童的定義及範疇、教師在兒童保護中的角色及學校的責任、「教師專業操守指引」的核心專業價值、教師的民事和刑事責任等主題。此外,胡律師亦向校方講解及介紹於2026年1月20日實施的《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香港法例第650章)。
2025年12月3日,泛亞太平洋律師協會(IPBA)香港區管轄委員會委員 譚允芝資深大律師,聯同本行合夥人龔海欣律師 (為IPBA出版委員會主席),於德輔大律師事務所 (Des Voeux Chambers) 舉辦歡迎酒會,款待IPBA候任會長Priti Suri訪港。
是次活動吸引逾65位嘉賓出席,包括IPBA會員及法律界代表,當晚氣氛熱烈,現場專業交流踴躍。
龔海欣律師於活動後設小型晚宴招待Priti,以正宗中式佳餚展現香港的獨特飲食文化。
龔海欣律師將代表本行出席於2026年2月在印度新德里舉行的IPBA年度大會。
2025年11月4日,我所與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於我所21樓會議室共同舉行廣東金橋百信(香港)律師事務所(下稱 “金橋香港分所”)籌建簽約儀式。我所合夥人陳永良、江玉歡、馮健華、註冊外地律師(中國內地)陳雯、王志涵,與金橋百信主任祝志群、金橋司徒鄺(南沙)聯營律師事務所主任黃志勇、金橋百信張鋒律師、黃長明律師、江敏菁副秘書長等共同出席了本次簽約儀式。
陳永良律師回顧與金橋百信的合作歷程,從2018年結緣到共建粵港澳聯營所,此次雙方再度攜手設立香港分所,旨在深化交流,為內地企業“出海”提供“香港法+內地法”的全方位支持,共同推動跨境法律服務的高品質發展。
金橋百信祝志群主任表示,金橋百信與我所合作共建的香港分所正式簽約籌建,標誌著雙方合作開啟新篇章。此舉是金橋百信國際化發展的重要一步,旨在加強兩地法律資源整合,對接內地企業出海需求,並引入香港優質法律服務到內地,促進兩地法律服務交流與融合。
在交流環節中,雙方與會人員踴躍發言,積極展望香港分所的未來發展,並圍繞業務銜接、客戶服務與團隊建設等議題進行了深入交流,結合各自經驗提出了多項建設性意見。
在熱烈的掌聲中,雙方代表共同簽署協議,正式啟動香港分所的聯營籌建工作。未來,雙方將攜手同行,致力於為客戶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一站式跨境法律解決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證券及期貨事務與上市公司合規業務的交流與合作,2025年12月1日下午,我所合夥人、聯營所副主任陳永良律師,顧問律師陳雨舟律師,以及合夥人司徒博雅律師出席了以「香港證監會的監管權力與執法機制」為主題的專題講座。
本次講座圍繞《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核心框架進行深入探討,內容涵蓋發牌制度、紀律處分、巿場失當行為及披露責任等關鍵領域,旨在加深業界對香港金融監管體系及跨境合規要求的理解。
活動中,我所顧問律師陳雨舟律師擔任主講嘉賓,以專業視角及豐富實務經驗,系統講解以下十大議題:
1. 香港金融監管架構概覽——香港證監會的角色與地位
2. 核心監管框架——《證券及期貨條例》的主要組成部分
3. 發牌及註冊制度
4. 證監會的干預權力
5. 紀律處分機制
6. 上訴審裁處制度
7. 巿場失當行為與巿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8. 刑事罪行條款
9. 權益披露制度
10. 內幕消息披露責任
講座現場交流熱烈、氣氛融洽。會後,我所合夥人陳永良律師、金橋百信全國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廖莘律師及金橋百信證券訴訟業務中心主任羅建欣律師分別發表致辭與總結發言,強調深化協作、共謀發展的重要性,並就兩地聯營合作及未來業務方向展開深入探討。
本次活動透過專題研討與經驗分享,進一步鞏固了我所與 金橋百信廣州總所之間的跨境聯營合作基礎。展望未來,雙方將持續發揮專業優勢,深化於資本市場合規、證券監管及跨境爭議解決等領域的合作,為客戶提供更高效、優質與便捷的跨境法律服務,共同譜寫協同發展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