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合夥人陳永良律師今年六月獲珠海市司法局委任為「人民監督員」,為期五年。陳律師是中國內地設立「人民監督員」制度後,首位香港人出任此項義務性質的公職。在任內,陳律師將不時被珠海市司法局委派前往該市監察人民檢察院查辦的各類案件。

Category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