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 庭 法 律 事 务

在 司 徒 维 新 律 师 行 , 我们 提 供 的 服 务 覆 盖 一 段 婚 姻 的 各 个 阶 段 , 从 婚 前 财 务 保 障 到 离 婚 后 必 要 时 申 请 变 更 法 庭 命 令 不 等 。我 们 旨 在 以 最 有 效 和 最 节 省 成 本 的 方 式 来 处 理 离 婚 案 件 , 因 为 我 们 认 为 为 未 来 保 留 婚 姻 财 产 至 关 重 要 。在 艰 难 时 期 , 无 论 客 户 情 况 如 何 不 幸 , 我 们 都 会 努 力 帮 助 客 户 共 度 难 关 。

婚 前 服 务
婚 前 协 议 的 概 念 和 在 香 港 的 可 执 行 性 已 有 大 量 文 献 涉 及 。简 而 言 之 , 认 为 婚 前 协 议 在 香 港 无 法 执 行 的 观 点 是 错 误 的 。然 而 在 过 去 十 年 中 , 法 院 为 确 保 婚 前 协 议 可 被 执 行 而 纳 入 考 虑 的 因 素 也 在 不 断 发 生 变 化 , 因 此 我 们 建 议 已 订 婚 的 夫 妇 在 进 行 任 何 形 式 的 婚 前 安 排 前 应 首 先 寻 求 法 律 意 见 。

另 一 方 面 , 本 行 亦 提 供 婚 姻 监 礼 服 务 , 本 行 陈 永 良 律 师 已 有 十 多 年 婚 姻 监 礼 经 验 , 而 冯 健 华 律 师 亦 是 婚 姻 监 礼 人 。

婚 姻 纠 纷
在 婚 姻 破 裂 、 离 婚 不 可 避 免 的 情 况 下 , 我 们 也 有 在 法 院 办 理 正 式 离 婚 手 续 的 经 验 。离 婚 程 序 一 般 会 分 三 步 : 主 讼 案 、 儿 童 ( 例 如 抚 养 权 问 题 ) 和 附 属 济 助 。更 多 有 关 这 些 主 题 的 详 情 请 参 见 我 们 的 视 频 和 文 章 。

https://www.hksunlawyers.com/knowledge/

https://www.hksunlawyers.com/wai-law-humanity/

离 婚 后 的 服 务
即 便 在 夫 妻 双 方 完 成 离 婚 手 续 后 , 亦 可 能 会 出 现 一 些 情 况 需 要 改 变 他 们 的 财 务 协 议 或 子 女 安 排 。因 此 , 夫 妻 双 方 要 明 白 , 在 孩 子 的 问 题 上 没 有 什 么 是 一 成 不 变 的 , 因 为 随 着 年 龄 的 增 长 , 孩 子 的 经 济 需 求 可 能 会 有 重 大 改 变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夫 妻 双 方 之 间 最 理 想 是 自 行 同 意 任 何 有 关 财 务 或 子 女 安 排 上 的 变 更 。但 如 果 双 方 不 能 友 好 地 达 成 解 决 方 案 , 法 院 将 以 孩 子 的 最 佳 利 益 ( 如 适 用 ) 或 对 离 婚 夫 妇 最 公 平 的 结 果 为 考 虑 。

若 有 任 何 查 询 , 请 随 时 电 邮 我 们 : enquiry@hksunlawyers.com .

CategoryNewsle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