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监 会 达 成 标 志 性 和 解 案 ─ 为 康 佰 股 东 争 取 1.92 亿 港 元 的 赔 偿 香 港 证 券 及 期 货 事 务 监 察 委 员 会 ( “ 证 监 会 ” ) 宣 布 , 就 康 佰 控 股…

2025年9月15日,香港立法会议员暨高锋集团创始人吴杰庄博士于本行举行了一场有关「稳定币」的讲座。讲座中,吴博士介绍了Web 1.0至3.0的概念,并详细讲解了什么是稳定币、稳定币与加密货币的分别、稳定币与加密货币的全球市场规模及未来展望。

此外,吴博士亦在讲座中与本行的律师们就最近通过的《稳定币条例》及虚拟资产交易平台JPEX诈骗案进行讨论。

经过吴博士的分享,本行的律师们对虚拟货币、稳定币及数字经济等概念有更深入的了解,为未来处理数字资产及稳定币交易相关工作建立良好基础。

本行合伙人江玉欢律师于2025年9月3日赴北京,出席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八十周年大会。 值此中国抗日战争暨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八十周年之际,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及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大型纪念活动。当天上午,大会举行以展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为主的阅兵仪式,因此亦被称为“九三阅兵”。 大会现场,八万只和平鸽展翅高飞,八万个气球冉冉升空,《歌唱祖国》的激昂乐曲回荡整个广场。中国军方飞行梯队在天空绘出十四道彩烟,象征中华民族十四年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抗战历程,也寓意十四亿中国人民迈向民族复兴、国家富强的光明前景。

稳 定 币 简 介 香 港 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 通 过 《 稳 定 币 条 例 》 ( “ 条 例 ” ) , 为 规 范 稳 定 币 活 动 奠 定 重 要 里 程 碑 。 该 条 例 引 入 严 格 的 发…

2025年7月23日下午,本行合伙人冯健华律师及司徒博雅律师受邀出席香港城市大学 「HK Tech 300」 举办的讲座活动,就创新企业在股东协议设计上的关键法律考虑进行深度分享。与会者就着演讲内容作出积极响应及讨论。香港城市大学推出大型创新创业计划「HK Tech 300」,计划推出后获得热烈反应,为城大学生提供多元化的教育及自我增值机会,同时将城大的研究成果及知识产权转化为实际应用。至今已成功协助众多城大学生、校友及研究人员实现创业梦想,成为推动香港创科发展的重要平台。

于2025年7月26日,本行员工在合伙人陈永良律师带领下,参与由香港青马狮子会举办的「青马榕光爱心饭盒」活动,为有需要的基层市民派发爱心饭盒。亦有同事携同女儿参与此亲子活动,共同传递温暖与关怀,促进小区联系。

于2025年6月28日,本行合伙人江玉欢律师、陈月明立法会议员、打鼓岭乡事委员会、新青会、北区沙打关爱队及打鼓岭慈善基金会联合主办了法律讲座。 本行合伙人江玉欢律师,杨恩妍律师及注册外地律师陈雯,在打鼓岭乡事委员会为居民讲解及分享有关遗产、订立和执行平安纸(遗嘱)、持久授权书及设立预设医疗指示的相关法律知识。

2025年6月25日,本行合伙人冯健华律师荣幸获得邀请参加CLIX:公益杰出颁奖典礼。 CLIX是一个在线平台,致力于将需要法律支持的机构与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联系起来。该平台对冯律师过去的公益服务给予了充分的认可,并授予本行「CLIX公益法律服务本地律师事务所奖」。冯律师过去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包括在老人中心举办讲座,提高长者对遗嘱和持久授权书的认识,以及协助非政府组织制定雇佣合约、独立服务提供商合约和员工手册范本。

2025年5月21日,香港立法会正式通过了《稳定币条例》(以下称“条例”)。条例通过引入严格的发牌制度,为稳定币发行及相关活动建立了全面的监管框架,旨在维护香港货币及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同时巩固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条例将于2025年8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   一、条例背景 稳定币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旨在通过锚定资产(如法定货币或一篮子资产)维持价值稳定的加密资产,近年来在全球金融市场迅速发展。其在支付、跨境交易、去中心化金融(DeFi)及Web3生态系统中的应用潜力巨大,但也带来了显著风险,例如2022年TerraUSD崩盘暴露的储备资产不足、系统性风险及投资者保护问题。特区政府于 2022 年 10月发表《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 》,阐述完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的决心, 并依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适时订立所需的规限,让虚拟资产活动能够可持续地发展,并按国际标准缓减和管理其对金融稳定与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方面所造成的实际和潜在风险,并同时确保用户得到保障,以确保市场秩序、公众利益及香港金融体系的长期稳定性,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条例的通过与全球监管趋势高度一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及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多次警告稳定币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尤其是在跨境支付及金融市场中的潜在影响。例如,FSB在2024年报告中指出,全球稳定币市场规模已超过1500亿美元,监管缺失可能导致类似传统金融危机的连锁反应。香港稳定币条例不仅响应了这些国际关切,还结合本地市场特点,设计了灵活且基于风险的监管框架。该条例的通过是香港迈向国际Web3金融中心的关键一步,不仅支持港币稳定币的发展,还可能推动离岸人民币稳定币的探索,依托中国内地的庞大市场进一步提升香港的全球竞争力。   二、条例核心条款   稳定币及指明稳定币的定义 根据条例第3条,稳定币被定义为一种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加密数码形式价值,具有以下特征: 以记账单位或经济价值储存形式表达; 被公众接受作为支付、债务清偿或投资的交易媒介; 可通过电子方式转移、存储或交易; 在分布式账本或类似信息存储库上操作; 参考单一资产(如港币、美元)或一篮子资产(如多种法定货币)维持稳定价值。   某些数码资产被明确排除在稳定币定义之外,例如由中央银行或政府发行的数码货币(如数码港币、数码人民币)、受《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定义的证券或期货合约等(第3(2)条款)。   第4条进一步定义了“指明稳定币”,包括: 完全参考一种或多种官方货币(如港币、美元)维持价值稳定的稳定币; 参考金管局通过宪报指定的记账单位或经济价值储存的稳定币; 金管局通过宪报公告指定的其他数码形式价值。   受规管稳定币活动的范围 条例第5条明确了“受规管稳定币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 在香港发行指明稳定币:包括设计、发行及管理指明稳定币的活动,涵盖稳定币的创建、分配及赎回流程。 在香港以外发行参考港币的指明稳定币:若稳定币的价值完全或部分参考港币(如1:1锚定港币或包含港币的一篮子货币),即使发行人在香港以外,其活动仍受条例监管。 金管局通过宪报指定的其他活动:金管局可根据市场发展及风险评估,动态指定其他需受规管的活动。   金管局在指定受规管活动时需考虑其对香港货币及金融稳定性、国际金融中心功能以及公众利益的影响(第5条(5) 款)。条例具有域外效力,明确要求在香港以外发行但主动向香港公众推销的指明稳定币活动遵守监管要求,例如通过互联网或应用程序向香港居民推广的稳定币发行活动。   发牌制度:核心门坎与持续合规要求 《稳定币条例》的核心在于引入了严格的发牌制度,由金管局负责审批和管理,确保只有具备高标准合规能力的实体才能从事受规管稳定币活动。条例从申请资格、核心门坎、许可证条件及持续合规要求等四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3.1 申请资格 根据条例第14条,只有以下实体可申请稳定币发行许可证: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 在香港以外注册成立的认可机构(如受监管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并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 条例要求明确排除了个人、合伙企业或非法人实体,确保稳定币发行人具备足够的法律及财务责任能力。金管局特别强调,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在香港的实际业务运营能力,例如设有本地管理团队及合规部门。   3.2 申请牌照的核心门坎 条例第15条及《附表2》规定了申请许可证的最低标准,构成发牌制度的核心门坎,包括以下关键要求: 财务稳健性:申请人需维持最低2500万港币的实缴股本,并持有足够的高质量、高流动性储备资产(如政府债券、银行存款),以确保稳定币的1:1赎回能力。储备资产必须与稳定币的参考货币(如港币)保持一致,并接受独立审计。 管理能力:申请人需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团队需证明其在区块链技术、金融监管及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能力。 合规体系:申请人需建立全面的反洗钱(AML)及反恐融资(CTF)合规计划,符合《打击洗钱及反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要求。此外,需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涵盖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网络安全风险。 技术能力:申请人需证明其分布式账本技术平台的安全性及稳定性,例如通过审计证明智慧合约无漏洞,并确保系统能够处理高交易量及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雇 员 使 用 生 成 式 AI 虽 然 人 工 智 慧 (AI) 的 迅 速 发 展 对 各 行 各 业 带 来 了 重 大 的 改 变 , 但 我 们 应 该 怎 么 管 理 员 工 使 用 AI 呢 ? 对 于 这 个 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