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中国研修班同学会有限公司”(“同学会”)于1998年在香港成立,一直以来同学会均积极参与对北京大学的不同类型的资助活动。为更有组织性地招募善款和扩阔运用规模,本行合颗人司徒维新律师带领本行厐博文律师,义务协助同学会成立“北京大学中国研修班同学会基金有限公司”(“基金会”),并于2013年5月14日成功于香港注册。

基金会第一届会员周年大会暨董事会选举已于本年10月16日举行。本行合颗人司徒维新律师获推选为基金会之义务法律顾问,继续协助基金会促进、支持及增进香港、中国内地及世界其他地区的学院与北京大学的教育发展、学术上之交流及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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