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聘任大会暨研究生教学工作会议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在知识城校区顺利举行,本行合伙人陈永良律师获聘成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聘期三年。

陈律师必将积极配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的教育工作,运用自身在法学理论(特别是普通法与大陆法的比较)和实务经验上的深厚积累,为高校法律人才的培养奉献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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