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贺词 岁次甲辰,今年是龙年。 “龙”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图腾,象征向上腾飞,力量和威信兼备,是充满正能量的吉祥物。 香港经历了三年疫情,加上来自外部的一些负面因素,去年的经济表现不如理想。庆幸的是,我们 Sun Lawyers LLP 在这三、四年的业绩仍有所增长。去年十月,我们举行了庆祝成立二十周年的晚宴,近两百位来宾见证了我们如何从一家小型律师行蜕变成为一家立足大湾区的中型律师行。我们很感恩,在困难中仍得到广大客户的长期支持。 在这个充满喜悦的新春佳节,我和律师行所有同事,对今年的业务是乐观的,原因是一方面看到国家政策对大湾区发展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是我们的律师团队日趋壮大,人才比前更多。 在此,谨祝诸位龙年万事胜意,财源广进,身体健康! 陈永良 资深合伙人

Sun Lawyers LLP 20周年晚宴于香港赛马会跑马地会所举行,邀请到上百位来宾参与。 为庆祝20周年,我们拍摄了一段短片,由创始人司徒维新律师、合伙人陈永良律师、合伙人冯健华律师,以及一众合伙人和团队,分享Sun Lawyers LLP多年来努力的成果,标志着我们成立二十年的重要里程碑。 Sun Lawyers LLP 20周年晚宴有幸邀请了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先生、香港总商会理事会理事及中国委员会主席霍启山先生、中联办法律部副部长张玉梅女士出席。 晚宴上,合伙人陈永良律师为我们致欢迎辞。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先生在晚宴致辞,赞扬Sun Lawyers LLP二十年来在香港、大湾区以至海外的发展,并祝愿我们成功再创SUN传奇。 2020年,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香港司徒维新律师行(Sun Lawyers LLP)、澳门邝玉球律师事务所,共同出资设立的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 我们邀请了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主任聂卫国律师,以及澳门邝玉球律师事务所主任邝玉球律师,就为内地、香港、澳门及海外客户提供无缝衔接的高效法律服务致辞,讲述我们作为首家一体化专业跨境法律服务平台的发展。 感谢各位嘉宾来宾的出席,同时感谢Sun Lawyers LLP全体同事的努力,令晚宴举办得十分成功,让我们再创SUN传奇。

司徒维新律师行有限法律责任合伙之二十周年庆 成立于2003年,司徒维新律师行有限法律责任合伙(英文原名为W.S. Szeto & Lee Solicitors,现称Sun Lawyers LLP)是一家以香港为基地的中型律师事务所,并于2017年6月10日转为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我们的理念是以务实态度来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发展长期的客户关系。我们的成员细心并善于聆听和了解我们的客户,从而提供贴身及具成本效益的服务,以满足他们的需要。 我们除了提供范围广泛的服务,包括企业和家庭事务、民事及刑事诉讼、商业及物业交易、中国公证及国际公证及遗嘱及遗产承办,更因看到上市融资、信托丶资产管理、中国和跨境事务等服务的需求不断上升,我们正在努力扩阔业务范围至这些领域。我们也致力向客户提供另类排解方式服务,例如仲裁、调解等,务求为客户节省解决争议的费用、协助双方达成双赢的局面。 于2020年1月,我们与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及澳门KSC律师事务所于中国广州南沙设立了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成为广州第一家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我们也正在与中国及东南亚各国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及建立关系。 2016年7月1日及2020年12月24日,我们分别和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及台湾立勤国际法律事务所签订了联盟协议成为战略合作伙伴,为的是要给我们的跨境法律服务打下稳固的基础。 踏入2023年,我们有幸迎来我们的20岁周年纪念,我们将回顾过去并撰写未来新篇章。同时,我们亦将继续拓展境外网络,特别是在与大湾区及一带一路倡议最具联系的地区,以质优一流的法律服务,满足客户的需要。

回覆表情符号就是接受合同邀约??? 传统上,合同各方的手写签名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必要条件。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进步,其他签名方式随之出现,如今电子签署已获第553章《电子交易条例》接纳。在未来几年,香港有关签署的法律有可能进一步拓展,其中最令人惊讶的是,表情符号可能与签署具有同等效力。 加拿大案件: SOUTH WEST TERMINAL LTD. V ACHTER LAND & CATTLE LTD. 最近,加拿大案件SWT 诉Achter中,买方(“原告”)签署了一份旨在购买87公吨亚麻的合同,并将已签署的合同以图片形式发送给卖方(“被告”)。作为回应,被告回发了一个大拇指竖起的表情符号(i.e., ‘insert emoji’)。 SWT v Achter中,最核心的问题是: 回覆‘emoji’是否足够表示接受合同邀约? 尽管被告在其誓章中声称回覆’emoji’仅仅是为了表示确认收到信息,但法院认为“表情符号可作为一种非传统的合同签署方式”,且’emoji’能从两个方面有效地表达签署合同的目的,即(1) 签署人身份明确(被告使用的是其独有的电话号码); 及(2) 该’emoji’表情符号足以表达被告接受售卖亚麻的合同。 换言之,法庭认为该合同有效,因此可被执行。本案法官Keene J在其判词中指出,法庭不能也不应试图阻止科技的发展和表情符号的使用普遍化。这就意味着,社会和法庭应该做好准备迎接因表情符号的使用出现的新挑战。 香港是否有相關案例? 儘管香港各級法院仍未有任何相關案例,將來本地法院很有可能會審理類似案件。為避免不必要的後果,合同一方應在回覆另一方關於合同內容時多加小心。因此,締約雙方在採取進一步行動(如起草及見證合同簽署)前,最後先咨詢其法律代表的專業意見。 我們司徒維新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合夥隨時歡迎、隨時準備協助您有關合同法或商業法的咨詢。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聯絡我們。

保 密 协 议 在 香 港 繁 忙 的 商 业 环 境 中 , 创 新 产 业 蓬 勃 发 展 、 竞 争 激 烈 , 因 此 保 护 机 密 资 料 尤 为 重 要 。通 过 了 解 和 准 备 保 密 协 议 , 可…

香港及内地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手续及问题一直是香港居民关注的议题,同时随着内地与香港的联系日益紧密,香港居民于内地购置不动产及持有动产已日益普遍。本行多年来在上述领域积累了丰厚的经验,以下向读者简介“香港居民继承在港遗产”及“香港居民继承在内地遗产”相关知识。 香港居民继承在香港遗产 一般来说,遗产继承分(1)有遗嘱;及(2)无遗嘱两种情况。 若逝者生前留有有效遗嘱,且遗嘱内已经指定执行人,则该遗嘱执行人可按照逝者遗嘱内的意愿,向遗产承办处申请取得遗产授予书。 若逝者生前没有留有有效遗嘱,根据法律规定享有优先继承权的人士可向遗产承办处申请被任命为遗产管理人,而遗产管理人须依照无遗嘱继承法律去申请遗产管理书。根据《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香港法例第10A章),有权申请遗产管理书的人士之优先次序如下:(1)尚存的配偶;(2)死者的子女;(3)死者的父亲或母亲和(4)死者的兄弟姊妹。如果有一个以上同样有资格申请管理书的人,而他们就申请发生争议,他们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请,由法院决定谁被任命为管理人。此外,高等法院亦有权委任不在上述级别内的人士去管理遗产。 香港居民继承在内地遗产 简单而言,香港普通法规定死者的动产(如:现金、股票)由其去世当日的居籍之法例所规管;而不动产(如:房产、土地)则由财产所在地的法例规管。 若逝者生前留有有效遗嘱,香港法律及内地法律均规定,遗嘱有效性由立遗嘱人的居籍之法律判定,因此香港居民在香港立的遗嘱适用于香港法律,而内地人民法院依据香港法律来确认香港法院关于遗嘱认证的效力。即使香港居民欲继承的遗产内地,其仍需先取得由香港高等法院颁发的遗产授予书。 有别于内地居民,香港居民继承在内地遗产需要进行相关身份关系文件及上述遗产管理书的公证(如死亡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等)才能在内地使用。因此,欲继承在内地遗产的香港居民须取得由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办理的公证声明书。 遗产分配 在取得遗产授予书/遗产管理书(视情况而定)后,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应根据逝者(如逝者生前留有有效遗嘱)或根据《无遗嘱者遗产条例》(香港法例第73章)的规定(在无遗嘱情况下)分配遗产。 本所在协助香港居民继承在香港及内地遗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跨境法律业务 香港迎来全面通关,粤港澳三地往来稳步踏上复常之路,是三年来最振奋人心的消息,我们终于可以更顺利地拓展粤港澳大湾区业务,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引用梁振英先生的形容,全面恢复通关是天道酬勤,早在三年前,我们在广州市南沙区与粤、澳双方共同出资营运的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有赖于客户朋友的信任,三年来我们为客户提供了大量跨境法律服务,以"一心为你,臻善臻美"的宗旨服务每一位客户。 我们曾提供的跨境法律业务范畴有: ⦁ 跨境财产继承 ⦁ 跨境物业买卖 ⦁ 跨境公司股权转让事务 ⦁ 跨境债权及债务纠纷 案例: 1. 协助香港客户顺利继承内地遗产(不动产、银行存款等); 2. 代表一家国有中国物流公司,以约2.2亿港元为代价,收购在新界持有土地的香港公司,并对公司和土地进行尽职调查; 3. 就出售一家拥有内地子公司的香港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提供法律意见,涉及交易代价超过7,000万人民币; 4. 为一宗出售香港私人公司股份,以换取一间欧洲经营环保业务上市公司股份提供法律意见,交易价格约等值4,200万港元上市公司股票及9,000万港元分享盈利; 5. 负责上市公司及私人公司的并购和尽职调查,并就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提供法律意见; 6. 为作为公司小股东的客户提供维权的法律意见并协助客户退出业务; 7. 就香港联合交易所就证券价格或交易量的异常变动向上市公司客户提供一般性咨询; 8. 协助客户履行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持续性披露要求; 9. 进行审查和评论客户的年度和中期报告。 如有任何跨境法律服务查询,欢迎联络我们。

婚 姻 协 议 的 法 律 效 力 近 年 大 众 对 如 何 于 婚 后 保 障 各 自 资 产 的 议 题 愈 趋 重 视 , 因 此 有 不 少 伴 侣 会 选 择 于 婚 前 或 婚 后 签 署 婚 姻 协 议…

心 安 孖 宝 为 了 妥 善 安 排 财 产 及 为 将 来 作 打 算 , 近 来 渐 多 人 办 理 平 安 纸 ( 遗 嘱 ) 及 持 久 授 权 书 。以 下 向 读 者 简 介 这 对 “心 安 孖 宝” 。 平…

法改会倡设五类新罪行维护网络安全 目前,本港没有针对网络犯罪的罪行的统一架构。过往主要依赖「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 《刑事罪行条例》第161条)。然而,业界人士普遍认为该执法范围太模糊。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于2022年7月20日发表《依赖电脑网络的罪行及司法管辖权事宜》咨询文件,倡议增设五类网络罪行,以下将简述该五项建议罪行及其应用的情况。 非法截取电脑数据 定义:因为不诚实或犯罪目的而在未获授权下截取、披露或使用电脑数据 最高刑罚:监禁14年 现时《电讯条例》只就干扰电讯装置而意图截取讯息立法,并不完全适用于电脑网络空间。而新罪行将禁止网络盗取资讯。 非法干扰电脑系统 定义: 就非法干扰电脑系统( 而非电脑数据)而订立的罪行,旨在禁止借使用或干扰电脑数据及/或阻碍合法使用电脑系统。 最高刑罚:终生监禁 由于干扰电脑数据无疑将影响电脑系统的运作,法改会仍就干扰数据及电脑两行罪行之区别进行咨询。 提供或管有用作犯罪的器材或数据 定义:蓄意提供或管有器材或数据(不论是有形物或无形物,例如勒索软件、病毒或其源码),如制造或改装该器材或数据的目的是犯罪。 最高刑罚:监禁14年 虽然使用黑客软件以盗取或截取未经授权的资料实属违法,但条例拟更进一步,打击黑客软件的供应及需求。 非法取览程式或数据 定义:在未获授权下取览程式或数据,并意图进行其他犯罪活动 最高刑罚:监禁14年 在某些获广泛接受的情况下则会被条例豁免,例如用户无须事先寻求明示授权,就可在另一用户浏览的网页上展示广告,而网上用户会被视作已默示给予取览程式或数据的授权。 非法干扰电脑数据 定义:就非法干扰(而非截取)电脑数据而订立的罪行,旨在打击蓄意损坏、删除、更改电脑数据等行为,从而保护有关数据的完整性,确保有关数据能正常运作或使用。 最高刑罚:终生监禁 条例将专注打击有不诚实意图的干扰。 总括而言,新增的条例将弥补现时法例上的漏洞。 值得留意的是,香港将对所有与香港有关的个案保留执法权(例如犯者/受害者居于香港,或目标电脑、程式或数据位于香港)。如有任何查询,欢迎联络我们。